工程勘察机构告诉您常见的主体结构检测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涉及结构工程质量的试件、试块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抽检结构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结构实体质量存在争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要分析事故原因;主体结构改变用途、改造、加层或扩建;主体完工的建筑物,达到龄期后主体结构验收,需要主体结构检测;主体结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南明区机构想说的是主体结构使用环境改变或受到环境侵蚀;主体结构受偶然事件或其他灾害的影响;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对工程质量有疑义时;国家相关规范及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南明区工程勘察为您介绍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检测是对施工单位(含供货单位及安装单位,下同)质量检测的复核性检验。全过程检测对象可分为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含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尺寸)质量检测两个部分。项目法人应与受委托的检测单位签定工程质量检测合同。检测合同应包括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及工程检测范围、内容、费用等。品质工程勘察告诉您检测方案由项目法人提出编写原则及要求,受委托的检测单位负责编写,最后由项目法人认定,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质量检测要符合科学合理的质量判断,其点就是抽样的合理选取,南明区工程勘察按照检测的目的大致可分类的抽样空间如下:按照材料类型及结构类型进行抽查规划,对一般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按照级别划分,一级按照结构类型可分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等;二级按照构件的类型可划分为:梁、柱、墙;第三级可根据材料类型划分。品质工程勘察按照检测的类型及所使用检测批的容量来选取样本容量,对有异议的构件进行检测:不只监督机构需要对构件进行抽查,而且施工责任单位也需要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有关的检测,来保障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其中监督机构做出的抽检应该大于总抽检次数的10%。
工程勘察机构为您介绍一下破坏性检验是以锚固破坏为前提,会对施工完毕的植筋造成破坏,但出于安全角度,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采用破坏性检验:重要结构构件例如框架梁、剪力墙等一旦失效将影响结构整体安全的构件;悬挑结构、构件,例如雨棚、外阳台等;对工程锚固质量有怀疑以及仲裁性检验;进行过破坏性试验不合格时。对于一般构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南明区工程勘察告诉您当重要构件检测困难,且植筋连接按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时,可以在业主与设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采用非破损检验,但在检验中必须保证检验抽样数量。破坏性检验与非破损检验存在不同的抽样数量、检验方法以及评定合格的依据,在GB 50550-2010中,有较为详细的描述,可在进行检测时参照。相对而言破坏性检验较非破损检验更能反应出植筋实际效果,是实际工程中主要采取的方式。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园区3号路
贵州工信机电科技有限公司4号厂房
弘波检测-陈总 13511993296
弘波工程管理-杨总 15180879313
城河项目管理-陈总 13158002056
0851-83652677 0851-83854958
0851-83654022(传真)
1394559744@qq.com